2025-06-03
夏日蜜【新蘋登場 夏日開暢】6月簡訊活動
•活動期間: 2025/06/01 00:00-2025/06/30 23:59
(開放時間為2025/06/01 00:00至2025/06/30 23:59止)
•活動通路: 指定超商、量販及超市
•活動方式:
活動期間購買『夏日蜜蘋果酒全系列產品(四入組、罐裝)』,單筆發票折扣後金額滿$149,編寫簡訊「SB+發票後八碼」傳送至83811,傳送成功即可參加夏日蜜二重抽獎!
※ 每支手機門號不限制參加次數,每張發票為一個抽獎資格,限登錄乙次且僅有乙次中獎機會及兌獎資格。
※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若退貨則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且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
※ 發票需能清楚辨識購買時間、購買通路及商品明細及金額,請務必保留發票正本與銷貨明細,中獎時寄回主辦單位驗證,以辦理後續領獎事宜。電子發票亦需保留銷貨明細,以供兌獎證明。
※ 所有中獎者將以簡訊發送中獎通知,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活動資費:
1. 本活動僅適用以手機編寫簡訊參加,本活動簡訊登錄無需收費,接收系統簡訊回覆費用每則五元 (含登錄成功/中獎通知簡訊告知) (簡訊費用將於次月電信帳單中收取)
2.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行動/台灣之星電信月租型用戶皆可參加;除遠傳預付卡門號外,其他預付卡門號恕無法參加;手機編寫簡訊前,需確認電信業者手機加值簡訊功能有開啟,否則恕無法參加。
•活動獎項:
第一重-即時抽
普獎:夏日蜜翻轉疊疊樂(價值$499),共50名
第二重-活動結束抽
特獎:Apple Watch SE(市價約$7,900),共1名
二獎:Apple HomePod mini(市價約$3,000),共 5名
※獎項以實際操作和實物為主,中獎人不得指定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若特定贈品兌換完畢,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獎項的權利。
•活動專線: (02)2517-1326#17 (週一至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抽獎時間與公佈:
第一重:即時抽
參加者成功傳送簡訊至83811後,將會收到一則抽獎結果通知簡訊。
第二重:活動結束抽
1. 抽獎日2025/07/01當天早上11點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
2. 於2025/07/03公布得獎名單於此活動網頁。
3. 得獎名單公布後,活動小組將以簡訊發送中獎通知。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兌獎流程:
1.中獎者請至活動網頁下載領獎信函填寫並備妥以下資料於兌獎期間寄回。
(1) 中獎發票正本(有效發票係指於 2025/06/01 00:00-2025/06/30 23:59止 由活動通路所開立),中獎發票明細須能辨識購買夏日蜜蘋果酒全系列產品,折扣後單筆發票金額滿$149,如未顯示購買夏日蜜蘋果酒全系列產品、數量、中獎發票不清楚有殘缺者、發票號碼錯誤視同無效。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開立統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傳送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若中獎發票存於電子載具,需提供能證明購買品項與明細的列印紙本資料 (手機截圖, 網站截圖...等),以及財政部網頁上,中獎人所登記的載具號碼與發票號碼資料截圖列印紙本資料,用以證明中獎人為此載具與此發票的擁有人。
•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 電子發票:未列出購買商品明細者,須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2) 基本個人資料(姓名、手機號碼、白天可簽收之地址)。
※根據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管理法規定,酒類贈獎活動須查驗參加者年滿十八歲,未滿十八歲者恕無法參加活動
(3) 身分證正反影本(中獎價值累積超過NT$1,000才需提供)。
(4) 機會中獎金額價值累計超過NT$20,000者,需預先繳交機會中獎稅金10%。
2.中獎人需於2025/07/15前(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備齊以上資料,以掛號或快遞信件寄至104079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夏日蜜活動小組收》。
3.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4.活動小組確認中獎人資料無誤,獎項將於2025/08/15前安排寄出。
•活動注意事項: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台灣嘉士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嘉士伯」),活動執行單位為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簡訊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佈為準。本活動所得之消費者門號等個人資訊,僅作為日後主辦單位台灣嘉士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品牌之消費者活動宣傳之使用,不會作為它途使用。
如任何因天災、郵寄失誤、文件破損等不可歸咎責於台灣嘉士伯因素,而使參加者所提供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等無法辦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本活動贈獎以實物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導致贈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內容,參加者不得要求兌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將獎項轉讓予他人。兌獎後贈獎之使用與維護,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參加者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實或不完整資料,致無法聯繫或寄出贈獎,將視同放棄兌換贈獎之權益並自負其責,不另行通知。
另贈獎寄送予參加者,倘遭拒絕受領(不論實際拒絕受領者為何人)、無人收受、地址錯誤、或查無此人者,不論原因為何,亦不論參加者是否可歸責,主辦單位即有權視參加者為棄權,並有權拒絕核發其所中之獎品。
本活動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是否涉嫌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兌換資格,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參加者兌獎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本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者,自動取消兌獎資格,主辦單位對於任何違反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同一支手機門號限《第一重即時抽》及《第二重活動結束抽》各乙次中獎機會,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且每張發票僅有乙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另為防止舞弊情形,兌獎發票消費日期及時間必須早於中獎日期之前。
中獎者將會收到系統發出之領獎通知簡訊,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中獎者請依照中獎公告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寄回兌獎資料,逾期回覆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寄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獎項不另行備取,為保持參加活動之公平性,所有寄回兌獎之發票需為正本,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若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寄回之兌獎發票正本,恕不退還。
本活動所得之消費者所屬之個人資料,當事人有權向主辦單位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之。
本活動參加者不限國籍,但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人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協辦單位與相關零售商、供應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其違反本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除中獎無效外並應返還所得獎項。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享有增訂、變更、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加者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之活動內容及贈品等條款或協議。參加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參加者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加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不得轉售獎項、贈品。 中獎者與兌獎者需為同一人,本活動不得轉讓他人兌獎。本活動不執行備取。
對活動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02)2517-1326#17 將由專人儘速回覆,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7:00。(不含國定假日)